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分为一级、二级
一级资质标准
1、企业资产
净资产2000万元以上。
2、企业主要人员
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编者说明:建市[2016]226号文取消了一级资质的“关于注册建造师、中级以上职称人员、持有岗位证书的现场管理人员、技术工人的指标考核。”要求
近5年独立承担过下列3类中的1类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单项合同额2000万元以上的电子工业制造设备安装工程或电子工业环境工程2项;
(2)单项合同额1000万元以上的电子系统工程3项;
(3)单项合同额1000万元以上的建筑智能化工程3项。
二级资质标准
1、企业资产
净资产800万元以上。
2、企业主要人员
(1)机电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4人,其中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2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机电工程(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5人,且专业齐全。
(3)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10人。
(4)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一级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