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程序
1.建筑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向公安消防机构提出工程竣工消防验收申请,经验收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
2.公安消防机构受理案件后,验收具体经办人应查验资料是否符合要求,不合要求的应及时告知申办单位补齐,并在验收前1-2日通知建设单位做好验收前相关准备。
3.按消防工程验收程序的规定由不少于二人的消防监督员到现场进行验收,参加验收的消防监督员应着制式警服,佩戴《公安消防监督检查证》,具体验收程序如下:
(1)参加验收的各单位介绍情况。建设单位介绍工程概况和自检情况,设计单位介绍消防工程设计情况,施工单位介绍工程施工和调试情况,监理单位介绍工程监理情况,检测单位介绍检测情况。
(3)汇总验收情况。各小组分别对验收情况作汇报,根据总队制定的《江西省建筑工程消防验收评定规则》,按子项、单项、综合的程序进行评定、评定结论在验收记录表中如实记载,并将初步意见向建设、施工、设计等参加验收单位提出,对不符合规范要求的要及时向建筑单位提出整改意见。
注意:建筑工程消防监督验收时限
公安消防机构在接到建设单位消防验收申请时,应当查验消防验收申报资料。资料齐全后,应当在10日之内按照国家消防技术标准进行消防验收,并在消防验收后7日之内签发《建筑工程消防(合格/不合格)验收意见书》。
复查验收与正常验收办理时限相同。
消防二次设计验收有什么标准?消防二次设计验收的标准就介绍到这里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通过以上的介绍,消防二次设计相信大家有了了解。在施工的过程中可以注意一下。想要了解更多有关于消防二次设计可以阅读《消防工程预算怎么做?湖南消防工程提供一些小技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