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承装(修、试)电力设施
1、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是指对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
2、除电监会另有规定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取得许可证,不得从事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活动。
二、申请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法人资格;
2具有与申请的许可证类别和等级相适应的注册资本;
3具有与申请的许可证类别和等级相适应的设备、经营场所;
4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具有与申请的许可证类别和等级相适应的任职资格,且不能同时在其他单位任职;
5具有与申请的许可证类别和等级相适应的专职专业人员;
6具有健全有效的安全生产组织和制度。
三、申请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1许可证申请表;
2法人证明材料和净资产证明材料;
3主要设备及机具清单、经营场所证明材料;
4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的简历、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
5工程技术人员、经济管理人员明细表及其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明文件;
6电工作业人员登记表。
申请一级至三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还需要提供规定年限内从事相关业务的业绩报告及相关证明材料。
部分企业在办理了电力总承包资质之后,就会需要办理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送变电资质与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区别是不同部门的资质,送变电资质是建设部门考核的资质,主要是有施工和设计之分,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分为一级、二级、三级;电力工程设计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资质。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是能源监管局考核的,主要是分为如下:承装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修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试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级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和五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