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工程是否必须招投标?湖南消防工程全网解说

发布时间:2019年09月10日发布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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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做消防工程之前,需要有一个投标的过程。那么很多人就想问了,消防工程是否必须招投标?接下来湖南消防工程就来为大家解答这个问题,一起跟着这篇文章来了解一下吧。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第七条,本规定第二条至第六条规定范围内的各类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进行招标:
  (一)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二)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三)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四)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第(一)、(二)、(三)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第三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
  (一)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三)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前款所列项目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由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法律或者国务院对必须进行招标的其他项目的范围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十二条,依法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进行施工招标:
  (一)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或者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等特殊情况,不适宜进行招标;
  (二)施工主要技术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
  (三)已通过招标方式选定的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
  (四)采购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
  (五)在建工程追加的附属小型工程或者主体加层工程,原中标人仍具备承包能力,并且其他人承担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
  (六)国家规定的其他情形。
  消防工程招投标注意事项
  (1)在“不漏”面,要避免遗漏投标人须知(包括密封、签署、盖章要求等)的表述,避免遗漏投标报价要求(包括投标保证金的金额和交纳方式)、合同主要条款及合同签订方式、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时间等的表述,避免遗漏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的表述;
  (2)在"不粗”面,就是要详细明确投标人应交的各种资料,如资信证明的种类和名称;详细明确技术规格、要求和数量,包括具体的附件、图纸等;详细明确投标文件的实质要求和条件;
  (3)在“不错”面,就是要保证制作的纸质招标文件和在指定的网络媒体上发布的电子招标文件应当保持两者一致,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明确的废标条款不能超越法律、法规所规定的范围。
  以上就是为大家介绍的有关于消防工程是否必须招投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通过以上的介绍,相信大家对消防工程有了一定的了解,想要了解更多相关知识可以关注湖南公共安全工程有限公司。